临近年底,张先生买了一辆二手本田轿车,到车管所办理了汽车过户流程。不料,成为有车族的张先生在上班的路上与一辆夏利车相撞,张先生负主要责任。张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后,却遭到了拒赔。
原来,张先生买车时只想着把车快点过户到自己名下,却忘了保险这回事,我以为,保险随车走,自己已成为了这辆车的主人,理所当然能享受保险保障。而且我有一位朋友就没过户保险,可照样享受保险赔付。于是,张先生和保险公司打起了官司,可最后,法院依法驳回了张先生的起诉。张先生无奈自己负担修理、拖车等成本,加起来花了将近2000元。
法院表示:汽车所有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车险合同也转移,新用户与保险公司之间这个时候还未打造起保险合同关系,保险公司有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行使拒赔的权利。
记者查询了几家保险企业的机动车保险条约,条约规定:在保险有效期内,保险汽车转卖、出售、赠送别人、变更作用与功效或增加危险程度,被保险人应当书面公告保险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,不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;也就是说,被保险人还是原用户,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,新用户只能自认倒楣。
至于张先生的朋友所遇见的状况,也有保险公司表示,为保护用户的利益,保险公司会灵活处置,假如被保险人在适当的期限内确有客观缘由没准时办理保险批单,而保险风险又没因汽车出售而提升,那保险公司对事故还是赞同理赔的。
虽然有保险公司会灵活处置,但在此期间,保险公司仍然有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行使拒赔的权利。因此,车友在买卖二手车时,绝对不要忘记过户保险,不然一旦发买卖外,最后受损的还是用户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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